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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法网】海口美兰法院联合美兰检察院开展毒品案件开庭宣判进校园

发布时间:2021-04-29

4月28日上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在环球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洪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法院以刘某洪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审当庭宣判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当庭服判不上诉。庭审后,美兰区法院的法官和美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同时给参加旁听庭审的海南政法学院的学生进行毒品犯罪和禁毒知识宣传。

经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10月份,刘某洪租住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后路某宾馆,并不定期地容留他人在其租住的房间内吸食毒品。同年10月13日7时许,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民警在某宾馆抓获在房间内吸食和注射毒品的刘某洪、同案人刘某静(已作不起诉处理)、卢某星、韦某洪、刘某宝、刘某定、刘某胜、刘某和刘某超共9人,并查获吸毒用的冰壶、吸管等吸毒工具。经毒品尿检9人近期内均吸食过吗啡和冰毒类毒品。当天,美兰公安分局对此案进行行政立案,后决定对刘某洪、同案人刘某静及其他7名吸毒人员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戒毒两年。2020年10月10日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以刘某洪和刘某静涉嫌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罪进行刑事立案。同年10月20日民警再次将刘某洪和刘某静抓获归案。刘某洪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于10月22日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批准逮捕。

法庭经审理认为,刘某洪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洪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为此,法庭当场作出以上判决。

庭审后,美兰法院的主审法官陈积海以案说法,给政法学院的同学们讲解了毒品犯罪的危害和国家对毒品犯罪的打击;本案的公诉人美兰检察院检察官何方雄讲述了刘某洪的犯罪心理、动机和过程,告戒同学们远离毒品,做一名积极的禁毒宣传员。现场还向同学们发放了由美兰区法院和美兰检察院印刷的禁毒宣传单,并播放了禁毒短片。

环球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应用法律系主任、教授文维介绍,此次庭审及禁毒活动的开展,不仅让学生学到了专业知识,直观审判工作的全流程,更是一场现身说法的好案例。此次庭审增加了现场宣判的环节,让整个庭审过程趋于完整,同时庭审后融入禁毒宣传活动,让庭审与禁毒宣传相辅相承,更加突出主题活动的意义。政法学院法律事务专业的林宁和李芝芝同学表示,此次活动,对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还要学法懂法,守法普法,积极做一个对社会有责任有担当的禁毒宣讲员。

(来源于2021年4月28日海南政法网http://www.hnzhengfa.gov.cn/pinganhainan/show-38341.html